此次通知對電子商務發展
提出了哪些任務?
主要任務
電子商務具有遠程交易、單獨配送的特點,既能滿足群眾生活需求又能緩解人員聚集壓力。
在疫情期間,充分發揮電商企業線上交易優勢,加大市場供應力度,主動應對挑戰;支持傳統商貿服務主體電商化、數字化改造升級,實現線上線下融合發展,創新商業模式和商業業態;深挖居家消費潛力,在大力滿足市民生活需要的同時,實現轉型升級發展。
支持期限的具體時間?
支持標準和期限
對2020年首季度利用電子商務第三方平臺、自營平臺實現實物商品網絡
銷售額超過3000萬元或農產品網絡銷售額超過1000萬元的企業,按銷售額的1.5%給予不超過50萬元的獎勵。
支持期限為:2020年1月1日至2020年3月31日
申報條件有哪些?
申報條件
①在廈門依法登記注冊、具有獨立法人資格的企業。
②遵守《中華人民共和國電子商務法》等法律法規,賬證健全、依法納稅、未拖欠應繳還的財政性資金,申報截止日之前未在“信用中國(廈門)”網站上查詢到黑名單記錄。
③按規定及時向商務、統計等相關部門提供資料和報表。
滿足了申報條件
如何進行申報?
申報程序
(一)符合條件的企業向所在管委會、所在區商務主管部門申報;
(二)各管委會、各區商務主管部門組織企業申報、初審,做好項目推薦工作,并負責申報材料的合規性、真實性、有效性審核;
(三)各管委會、各區商務主管部門將推薦項目正式行文上報市商務局,企業申報的紙質材料送市商務局2份,并報電子版至電子郵箱: